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扬第十九届南昌市文明单位、第十六届南昌市文明村镇、第四届南昌市文明校园的通报》(洪字〔2023〕33号),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被授予“第十九届南昌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了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以提升单位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內容丰富的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 除夕温暖车队”、“ 爱心护考”“ 红色车队”、 “结对帮建”、“ 社区共建”、“义务献血”、“平安自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南昌市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起正能量。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取得,既是对南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 同时也是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文明单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促进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为各项工作的推进提供更加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编辑: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