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殷晓利)7月14日上午,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九支队八大队在开展路政巡查时,发现有几名工人正在抚吉高速公路247KM(往吉安方向)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搭建构筑物,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认定为一座违法构筑物,最终予以拆除。
据悉,八大队的队员在开展日常路政巡查经过时,发现了一座疑似违法构筑物。经调查得知,该构筑物是附近的文峰镇田塅村村民王某,为转运生猪而搭建的临时场所。经现场勘验,测量该构筑物面积为25.8平方米,距高速公路边缘13.5米。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一条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由此认定属于违法构筑物。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地教育和解释,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积极做通其思想工作,告知当事人违法搭建影响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消除违法行为。
经过一番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同意配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工作,当日,经过半小时的拆除清理,该处违法构筑已全部拆除,恢复原貌。
八大队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早发现、早制止的原则,通过走访沿线村镇,加大宣传力度,坚决遏制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增建筑物或地面构筑物,切实将违法违章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环境。
(编辑:周明)